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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交通违法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现进行公告告知!

  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下列驾驶人(名单附后)因交通违法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,现进行公告告知。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,到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提出陈述、申辩,要求听证的,请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提出,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。
  联系电话:0536-2517615
  特此公告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
  

高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5年1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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