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,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,4月26日凌晨5时30分,高密法院执行局21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,常态化开展第15次集中执行活动。
高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、副主任马丽红带领市人大调研组来到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,通过GIS可视化实战管理系统连线各执行实施团队,远程视频监督我院集中执行行动。
执行干警根据提前制定的行动路线,分别奔赴执行现场,执行过程中,执行干警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,法理兼容、说教兼备,对有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,督促当场履行,针对抗拒、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,依法采取拘传等强制措施。
王某与李某、范某、李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,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后,由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执行人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。经查询,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无证房产一套。为确定该房产的性质,执行法官胡文展赴当地村委调查,进行房屋确权,最终确定房屋所有人确为被执行人李某,第四执行团队遂依法张贴查封及腾房公告,责令李某限期腾空房产,胡法官也多次通过电话、上门与李某进行沟通,释法明理,李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,拒绝履行腾房义务。
考虑到被执行人身体状况较差,经济情况不好,确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,经胡法官耐心调解,双方达成和解协议,李某同意用房屋抵顶案涉债务,胡法官也为被执行人留出充足时间腾退房屋,2024年4月26日,被执行人将涉案房屋的物品全部搬走,案涉房屋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,强制腾房行动圆满结束。
本次行动依法拘传被执行人18人,拘留6人,执行和解案件1件,执行完毕7件,当场执行到位17.7万元,此次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。
来源:高密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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