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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报 | 高密这些地方被点名整改!

省督察组反馈,
潍坊这些地方存在问题,
30日内整改!
   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根据《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》,经省委、省政府批准,2021年4月7日至4月27日,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(以下简称督察组)对潍坊市开展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。7月23日,督察组向潍坊市委、市政府进行反馈。反馈会由市委常委、副市长李兰祥主持,督察组组长刘建良通报督察反馈意见,市委书记田庆盈作表态发言。督察组副组长霍太英,督察组有关人员,潍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领导、有关部门和各县(市、区)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。
   督察认为,潍坊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,认真落实省委、省政府决策部署,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和成效。
   潍坊市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,持续深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。率先在全国成立行政编制10人的潍坊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。不断加大环保投入力度,由2017年10.16亿元增加到2020年18.22亿元。生态补偿机制推行有力,整合奖补资金1005万元。
   持续推进结构优化升级。关停搬迁中心城区6家重污染企业,压减钢铁产能275万吨、焦化产能130万吨。新开通内贸集装箱航线4条;大莱龙铁路年货运能力由1900万吨提升至3000万吨;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占比达87%。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93%以上。
   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2020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中,潍坊市“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”指标排名并列全省第一。空气优良天数267天,超过省定目标25天;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并列全省第1,指数改善幅度列全省第2;海域优良水质占比达64.5%,超过省定目标16.3个百分点;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1.5%,超过省定目标10.3个百分点。
   潍坊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和交办问题的整改,边督边改、立行立改,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。截至2021年7月19日,督察组交办的1551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基本办结,其中责令整改853家;立案处罚89家,罚款1343.29万元;立案侦查4件,拘留2人,问责117人。
   督察指出,潍坊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进展和明显成效,但对标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,仍存在差距和短板。

本帖最后由 秋葵拌芝士 于 2021-7-26 14:35 编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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